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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精准施策利企便民
来源: 住房公积金论坛   编辑: 陈振华 时间: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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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守责任担当,服从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作用,出台中小企业降比缴存、贷款申办条件放宽、线上办理业务等一系列精准服务保障措施,全力支持中小企业、贷款职工及办事群众解决困难、缓解压力、战胜疫情。

 

实行降比缴存政策,减轻企业支出负担。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用好用活缴存政策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优化申办程序、主动靠前服务。

 

一是规定期限降比,支持企业降低成本

 

海南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在2020年2月至7月连续6个月按最低3%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后由系统统一恢复回原缴存比例。

 

二是取消证明材料,精准高效服务企业

 

按照海南省统计局提供的全省大型企业名单,只要在大型企业名单之外的都属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降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是严格审批时限,实现业务受理提速

 

本着精简审批、优先受理、从快办理的原则,适当简化手续、缩短时限、提高效率,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至3%的业务可按缴存比例降至5%以下的现有流程审批,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降比审批工作。

 

推出贷款保障措施,缓解职工资金压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保障力度,缓解受疫情影响贷款职工资金压力。

 

四是合理延后贷款还款期限

 

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四类贷款职工,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疫情解除后提出申请并经核实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其余贷款职工应在当月最后一日足额偿还当月应还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五是放宽贷款申请认定条件

 

2020年1月至7月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8月底前一次性补缴的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视同连续缴存。

 

六是主动核查超期申请要件

 

自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公积金局联系相关部门主动核查,贷款职工因疫情影响导致办理业务所需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书》《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资料超出有效期限的情况。

 

推广线上办理渠道,实现简办快办业务。根据海南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及研判疫情发展形势,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线上“不见面”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厅、手机APP 、微信、支付宝APP、12345热线等查询或办理业务,对急需临柜办理业务的实行电话预约办理,构建起多渠道、广覆盖的线上服务体系,切实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目前海南住房公积金“不见面审批”事项已达90%,单位及个人账户开户、状态变更、基数调整、汇缴登记等缴存业务;租房提取、购建住房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退休提取、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出境定居提取等提取业务;异地转入业务;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账号维护、对冲还贷等贷款业务均可实现“不见面审批”,其中单位缴存、退休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对冲还贷可实现“7×24”小时自主免审即时办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坚决服从服务中央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大局,拿出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推动防控工作责任落实,灵活运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助力海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以知重负重、实干苦干的精神和干劲践行初心使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