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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公布增值收益率方式能否改改
来源: 江西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罗胜基   编辑: 陈振华 时间: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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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住房公积金年报又陆续在各地发布,从已发布的年报看,各城市中心去年在房地产下行压力下,在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持续逼近竞争下,仍然向社会交出了满意的答卷,继续保持了稳定的增值收益。

每年完整的年报中有关增值收益情况都会向社会公布,每年的增值收益率高低也经常被一些不明就里的人质疑收益率太低,就如同“归集余额”总被业外人理解等同于“沉淀资金”一样解释费力,负面不小。

住房公积金收益到底是什么水平?

要让外界了解住房公积金收益多少的问题,其实也有点复杂。我们先来看看各大金融机构是什么样的。2024年四大行年报的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100%)是:工商银行0.82%,建设银行0.88%,农业银行0.71%,中国银行0.75%;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工商银行44.5%%,建设银行44.7%,农业银行39.7%,中国银行37.7%。还有净资产收益率,这与住房公积金行业没有可比性,暂不比较。

那住房公积金行业相关数据是多少呢?2024年的全国年报一般要到6月公布,根据2023年年报数据显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为1.49%,增值收益率是增值收益额与月均缴存余额(月均总资产)的比值。如果按照金融机构换算资产收益率为1.31%(全年增值收益1440.6亿元-实际支出管理费用115.67亿元/年末归集余额100589.80亿元),广东省刚公布的2024年度全省增值收益率为1.56%,经计算其资产收益率为1.42%,都快接近各金融机构的2倍了,有点惊到。经计算全国住房公积金2023年的净利润率是 43.73 %,也高于四大金融机构平均值,广东省2024年是45.85%,高于四大金融机构数值。

当然,住房公积金两项比值优于四大金融机构与公积金行业工作人员少、管理费用成本低,同时免税有一定关系。那与养老基金、年金简单比较下会如何呢?

养老保障体系主要分为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由两个机构分别管理,一个是各地方人社局下属的社保局管理,其资金由税务代收进专户后由当地社保局作使用计划,地方财政部门根据计划具体操作存定期买国债或委托投资等;另一个是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运作,即全国社会养老基金(战略储备基金),是由国家财政部划拨的资金和各地方社保统筹部分的资金组成的,该资金和年金管理一样均委托专业机构投资增值,外界经常看到报道的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就是该机构的,地方自行管理的社保资金收益情况没有公布过。从网络公开信息查国家社保基金长期投资年均收益率为7.36%,企业年金2007年以来投资收益率为6.26%,收益还是不低的,外界也经常拿该收益率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进行比较,这与各地方社保直接管理运作的社保资金收益率完全不是一回事,国家社保基金与不能投资的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可比性,但与各地方管理的社保基金是有可比性。根据《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2023年度报告》显示:地方养老基金2023年投资收益率为2.42%,这是地方社保统筹资金当年委托投资的收益率,其自行管理的社保资金与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一样只能存定期、买国债,而住房公积金还可以发放低息住房贷款,即便是低息贷款也远比2023年的定期存款利率高不少,所以如果同口径比较2023年住房公积金的收益率应是2.99%(支付职工利息1.5%+增值收益率1.49%),即便在不允许对外投资的情况下,大部分年份住房公积金运作收益大概率远高于地方社保资金收益率,社保、医保、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中,也只有住房公积金行业每年是承担职能后还“真金白银”大量上交地方财政的。住房公积金一直是实账计入个人账户,增值收益结余上交财政用于保障房建设,每年住建部和各城市公积金中心公布年报都详实列明收入、支出、收益分配等数据,地方社保收益数据中还没有相关数据公开,所以只能用推测数据简单比较。

对外传递什么样的资金收益信息会更好呢?

住房公积金行业每年向社会公布年报的目的是全面展示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成效,是宣传普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方式之一。各地发布的年报数据也持续受到普通百姓和研究学者的高度关注,比如对沉淀资金、归集余额等数据关注度持续高,甚至产生不少误读。增值收益率高低也一直被社会有关人士过度解读、甚至歪解,这或许是行业对数据公布方式和财务信息分析展示方式过于专业不明了,且与没有建立类比性信息相关。那么各地年报公布增值收益详细内容时能否再完善完善呢?

比如在财务数据有关增值收益项中扩增公布为:某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多少亿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多少;支付职工利息1.5%后增值收益(净息差)率百分之多少,资产收益率百分之多少,净利润率百分之多少。

通过以上信息扩增,一是能够让外界特别是财政、金融、证券等行业专业人士清晰明白住房公积金的收益好坏,有参照行业数据就有可比性,否则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这个专用名称概念不清,会类似“归集余额”一样被外界误读等同为“沉淀资金”一样产生不必要的负面信息传播。

二是明确向社会传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是在支付完职工账户存款利息后的净息差,不能再拿增值收益率与国家社保、年金投资收益率进行不公平比较。

三是借鉴金融机构年报报告的“资产收益率、净利润率”多少,进一步扩充数据让社会有明确参照样本可比。住房公积金行业虽然不是金融机构,是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管理机构,但日常业务与准金融机构无异,有一定的可比性,年报借用金融、财务语言说业务成效是正常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