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管好用好公积金,最大限度保障城镇居民住房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尽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一)住房公积金的经济社会效益持续提升。通过发放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沉淀,帮助城镇居民购买和改善住房,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个贷率从2015年底的73%,提高到目前的85%左右,资金使用率大幅提高。2016年以来(截至2020年10月底),提取额208.81亿元、贷款额217.96亿元,自1994年建立公积金制度至2020年10月底,累计提取总额348.48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362.08亿元,“十三五”期间提取额占累计提取总额的59.92%,贷款发放额占累计贷款发放总额的60.2%。2016年以来,实现增值收益15.19亿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65亿元,支持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住房公积金的市场调节作用持续放大。紧扣国家房地产业调控总基调,适时出台调控措施,主动应对市场过冷、过热现象,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2015-2016年市场低迷时,坚决落实国家去库存要求,及时出台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放宽租房提取、扩大提取范围等措施,减轻借款人负担,拉动房地产消费。2017-2018年市场火爆时,坚决落实国家“房住不炒”要求,出台暂停商转公贷款、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取消二套房贷款利率优惠等措施,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重点保障城镇职工刚性住房需求。
(三)住房公积金的受益群体持续扩大。通过媒体宣传、上门动员等方式,提高单位和职工依法缴纳公积金的自觉性;扩大受惠群体,在省内率先将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加大执法力度,对欠缴少缴和拒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2016年至2020年10月,共新增缴存单位3645个,缴存职工16.84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331.72亿元。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共有公积金缴存单位1.1万个,开户缴存职工85.98万人,累计缴存总额604.03亿元。
二、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缴存单位和职工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开展流程再造攻坚。全面压减证明材料要件,累计精简材料要件30项,取消了全部复印件,优化办理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机制,实现了56项公积金业务全部“一次办好”。接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系统,实现了资金拨付“秒到账”。
(二)当好企业和人才“店小二”。出台为企业和人才提供“店小二”服务的专项措施,与有服务需求的企业精准对接,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预约和帮办代办等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实施高层次人才贷款优惠政策,组建三级服务专员联络网,与全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对一联系对接,对有贷款需求的,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提供上门、预约、绿色通道、帮办代办等个性化服务。
(三)推行互联网+服务。搭建了集网站、12329热线、微信、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咨询、查询、投诉、下载等多项服务。2016年以来,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累计受理和解答问题97万多个,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超过60.95万人。大力发展线上业务,25项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其中23项实现“零跑腿”全程网办,14个高频服务事项实现“零材料”办理。
(四)建设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采取以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中心的架构设计,以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目标,全面推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支持缴存提取业务全市通办、7*24小时全天候受理网上业务,实现了业务处理、资金结算、财务核算自动化,大幅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五)拓展网点范围。新增多家受委托银行,进一步拓宽了服务渠道,缓解了工作人员紧张状况。在潍坊市主城区开展由部分受委托银行网点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主城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由5个增加到32个,为借款人就近办理公积金贷款提供了便利。选取11家镇(街)镇街网点承办公积金业务试点工作,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六)开展窗口规范化服务建设。坚持“线上引流、线下体验”,通过制定窗口服务规范、引入晨会制度、内训师、神秘人监测、岗位比武等措施,实现服务语言规范化、服务形象职业化、服务纪律严明化、服务技能专业化,被省住建厅作为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具有创新示范和行业引领作用的典型经验做法表扬推广。今年以来,全市13个进驻当地政务服务大厅的公积金服务窗口中,8个荣获五星服务窗口、红旗窗口称号,26人被表彰为服务标兵、服务之星,起到了窗口服务示范作用。
(七)实施“千企百亿信贷扶持计划”。充分发挥“政务+金融”资源叠加优势,推出“千企百亿信贷扶持计划”,联合受委托银行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共享公积金缴存信息,为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企业和职工提供特惠信贷服务,提高额度、降低利率、加快审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同时为职工消费信贷提供支持。截至10月底,各合作银行利用公积金缴存信息已累计向1138家公积金缴存企业发放优惠贷款129.13亿元。
(八)大力压缩贷款业务办理周期。在贷款业务“一次办好”基础上,聚焦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广大缴存职工普遍关注贷款办理周期长问题,提出了持续推进压缩办理周期,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平均贷款办理周期压缩50%的目标。目前已在部分分支(办事)机构试点,通过试行“线上审批”、简化受委托银行内部审批流程等,将贷款业务办理周期压缩至12天左右,成效显著。
三、树牢底线意识,确保资金安全
(一)完善制度体系。注重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不断完善规范归集、贷款、财务核算、内部管理、服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工作规定,实现了业务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实行岗位制衡。通过业务受理和审核岗位分离、大额提取三级审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等规定,严格规范了审批裁量权,有效降低了管理和廉政风险。
(三)引入系统把关。大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管理理念,优化升级公积金业务系统,针对岗位制衡、业务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逐步增加了由系统自动审核把关的功能。引入CA认证系统,用UKEY作为经办人员登录公积金业务系统的唯一身份标识,提高了业务系统和数据信息的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强内部稽核。建立了常态化内部稽核机制,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稽核,业务办理和内部管理等重点风险点不定期开展专项稽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建立稽核问题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业务规范开展和资金运作安全。
(五)加强受委托银行考核奖惩。制定出台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考评办法》等制度,细化明确了奖惩措施,定期对受委托银行进行检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既调动了受委托银行的积极性,又防范了风险,贷款工作效率和规范化程度得到大幅提高。
(六)严厉防范打击骗提骗贷行为。建立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管理办法,严肃处理查实的骗提骗贷行为。积极推进与业务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已接入12个部门27类信息数据,嵌入公积金业务系统和网上营业厅进行自动核验或辅助核查,防范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接入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四、坚持党建引领,争创一流单位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每年召开年度会议部署全市公积金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公积金实际完善党组工作和抓党建工作制度规定,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见效。严格执行党组集体决策、“一岗双责”、“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基层支部建设,扎实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双报到”等活动。
(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每年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公积金行业文明形象。连续5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打造具有潍坊公积金特色的文明服务品牌“鸢都公积金,安居惠民生”。选派骨干力量开展包村扶贫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通过组织全员进高校轮训、邀请专家辅导、岗位练兵比武、举办“公积金大讲堂”等多样形式,夯实干部职工的业务基础,提高综合素质。开展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廉政知识讲座,编制《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警示教育案例汇编》,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